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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7)日零時起取消曾到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及北京市相關區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第197/A/SS/2021號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内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及北京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11月17日零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健康碼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内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甘肅省張掖市、蘭州市、酒泉市、嘉峪關市、隴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北京市海淀區海淀街道,豐台區的新村街道、看丹街道。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14 天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在入境時或其他須出示時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離開當地21天內出現任何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

  1.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
  2. 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阿拉善盟、錫林郭勒盟;
  3. 甘肅省:天水市;
  4.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10月16日或之後);
  5. 北京市:昌平區(10月16日或之後)、海淀區馬連窪街道或西三旗街道、朝陽區來廣營鄉;
  6. 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
  7. 黑龍江省:黑河市,哈爾濱市香坊區新香坊街道、平房區;
  8. 青海省:西寧市;
  9. 江西省:上饒市;
  10. 河北省:石家莊市之深澤縣、辛集市、晉州市。
  11.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營門口街道、錦江區成龍路街道或萬年場街道或柳江街道、郫都區犀浦鎮、成華區聖燈街道或雙水碾街道、東部新區草池街道、高新區桂溪街道或中和街道、新都區三河街道、高新區石羊街道、都江堰市幸福街道;
  12. 重慶市:九龍坡區馬王村或彩雲街道、巴南區魚洞街道、長壽區菩提街道、渝北區龍溪街道、渝北區寶聖湖街道或龍塔街道或康美街道、沙坪壩區雙碑街道;
  13. 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未來路街道或滎陽市賈峪鎮、新密市新華路街道,周口市扶溝縣桐丘街道;
  14. 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蘭陵街道、武進區湖塘永定社區;
  15. 遼寧省:大連市;
  16.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興華街道。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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