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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積極推動航空業發展


民航局局長陳穎雄回覆議員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貫徹開放的航空政策,積極推動航空業的發展。本澳所採取的航空運輸政策屬於國際民航組織所訂定的最開放標準,在46份與外國草簽的雙邊航班協定當中,大部份協定均擁有第五業務經營權,並且不設運力、目的地、指定航空企業等限制。 他指出,為提升航空服務質素,須持續完善相關航空法規,今年除檢討現行的航空規章外,還計劃實施《機場認證法規》,進一步確保機場設施及運作程序符合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及建議措施。此外,《航空運輸旅客在被拒絕登機、取消航班或航班延誤時的基本權利》的行政法規的草擬工作已於去年底完成,預計今年進入立法程序。 同時,為配合澳門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政府已開展澳門民航業市場研究及策略諮詢報告,預測未來區域交通體系落成後對民航業及海運業的影響,預計旅客來澳使用澳門機場的渠道,找出可靠的市場數據和資料,以協助航空業和海運業制訂可持續發展的策略,更好地規劃各口岸相應配套設施,設計更完善的海空聯運通道,制定澳門民航業在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定位的具體策略中長期計劃,為本澳民航業在珠三角的持續發展指明方向,制定一套共存共榮的策略,以達到優勢互補。 另一方面,透過珠三角五大機場現時的合作論壇,今年將探討建立兩地機場之間海上和陸地的「機場聯運」直接接駁通道,並結合海上運輸網,提升與氹仔客運碼頭的對接能力,推動機場實現多聯「海陸空聯運」模式,令澳門成為一個交通網絡通暢、四通八達的宜居及旅遊城市。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 259/IV/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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