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 有效居民身份證正本
-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 《申請項目總表》及《槍械/彈藥登記申報表》;
- 申請人之《刑事紀錄證明書》(由身份證明局簽發,第三式RC);
- 申請人之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申請人之工作證明(如:工作證件影印本);
- 申請人之2吋彩色近照4張;
- 申請人之相關槍械及全數彈藥(已存放於本局之競賽槍械則除外);
- 申請人填寫《身份資料聲明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槍械及彈藥科。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費用
澳門元100元
繳費方式
- 現金;
- Macau Pass(澳門通);
- MPAY(澳門錢包);
- 政付通【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出的信用卡或借記卡(VISA、MasterCard及銀聯UnionPay)、銀聯可接納除大西洋銀行外本特區其他所有銀行發出的銀聯制式借/貸記卡、銀聯閃付咭、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支付寶及微信支付(內地居民適用)】;
- 支票(抬頭:治安警察局)。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30 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附註: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翌工作日起計。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