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安排》示範城市(區)澳門推介洽談會


自2003年內地與澳門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後,兩地經貿發展在創新的區域框架下得以全面深化。為充份發揮CEPA的作用,自2008年底以來,國家商務部確定了兩批共十三個城市(區)作為"落實CEPA示範城市(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南京、蘇州、南寧、濟南、青島、烏魯木齊、上海浦東新區及重慶北部新區。為了推動上述示範城市(區)與澳門的更緊密經貿往來,國家商務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將於2011年9月19日上午10時,假座澳門威尼斯人會展中心L3層G-L宴會廳共同舉辦"《安排》示範城市(區)澳門推介洽談會",藉此為兩地的企業提供直接溝通平台,深化各示範城市(區)與澳門的商貿交流,推動CEPA領域的共同發展與合作。 屆時,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孫彤副司長代表商務部與十三個城市相關領導將率團來澳主持活動。本次推介洽談會分為上午的推介洽談會及下午的項目對接洽談兩部份。會議將通過十三個城市的短片簡介、介紹各自投資環境和落實CEPA措施的互動討論專場及各城市的展位陳列,讓與會者能全方位地透徹了解各示範城市(區)的最新發展情況和各自的優勢,冀讓雙方企業界人士尋找商機。下午為項目發佈和洽談環節,十三個示範城市在會場設置展位,與本地企業洽談;廣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將與澳門中華總商會及澳門廠商聯合會簽署合作協議。 歡迎有興趣人士報名參加本次推介洽談會,因為名額有限,請於9月14至15日辦公時間內致電經濟局對外經濟關係廳區域經濟事務處阮小姐(電話:85972163)或楊小姐(電話:85972239)登記報名。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