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輸局指出,就早前用作公開旁聽會的"小潭山"項目,政府早前已將綜合整理的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或建議交予承批人參考,現等待土地承批人提交調整方案。政府期望透過旁聽會,聽取市民對土地承批公司所遞交的修改土地用途之計劃 的改善意見或建議。當政府對有關調整方案有審批結果時,會適時向公眾披露,並會解釋政府作出最終決定的理據。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區錦新、一行四人今日(1日)拜訪土地工務運輸局,受到副局長陳寶霞、土地管理廳代廳長羅曉靖以及技術輔助處代處長陳澤權接待。學社在會議上主要關心到政府對所收集到的社會各界對小潭山項目的意見之處理方式;政府對土地承批人重新批地的考慮,以及政府相關部門對小潭山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等。 學社亦反映了社會對小潭山項目的擔憂,如山體的保護、樓宇高度等問題。期望政府在審批有關項目時能綜合考慮社會上的意見尤其是上述環境保護的問題。 是次舉行的旁聽會,政府推出了意見收集期,以蒐集社會的意見和建議,並將意見上載局方網頁公開予公眾瀏覽。在為期30天的意見收集期間,社會各界透過不同的形式和渠道反映對小潭目發展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包括電郵、來函、傳播媒界以至問卷調查等。大部份意見/建議是以個人身份提出,但亦有部份是社團或專業團體發表。 將收到的千七份意見以獨立專項分析 對於學社所關心其所提交的1700份意見的處理方式,局方表示,鑑於該千七份意見是以問卷形式進行,並統一由學社提交,有別於電郵、郵寄等的反映方式,故政府在綜合所分析有社會意見/建議時,將該一千七百多份收問卷形式收集的意見以一個獨用的專項加以分析,政府並沒有對之忽略不理。並重申,無論意見/建議是用何種形式和渠道反映,政府均都予以重視,所有收集到每一份市民意見/建議,以至局方綜合分析的意見和建議,均已交予土地承批人參考作參考。 對於學社所關心的有關發展項目土地的重批給以至修改發展方案的問題,局方作出詳細的講解。是次用作公開旁聽會的小潭山個案,有關土地早已於1980年12月獲批給;承批人其後亦土地展開利用,至1994年已完成項目大部份的建設,當中包括建成10幢別墅、3幢高層住宅樓宇,以及6幢低層住宅樓宇。有關樓宇亦於其後獲發入伙紙,該購買單位的小業主遷入居住。發展項目本應於1995年全面竣工,但由於土地承批公司與承建商之間的合約糾紛所引起的司法訴訟程序,尤其是法院頒佈的保存措施,令承批公司於1994年10月開始全面停工,至2004年司法訴訟問題得以解決後,承批人申請將有關土地批給續期亦申請對餘下未發展的土地更改土地用途。 考慮到承批公司是因司法訴訟原因才導致無法履行土地利用的義務,未能按原來的批給合同完成整個項目不能完全歸責於該公司,因此,政府於2009年將未發展的土地重新批給原承批公司。 在承批人提交了申請更改土地用途的計劃後,政府即啟動對有關個案的審批程序後,一方面諮詢政府各相關技術部門的有關技術意見或建議(包括城市規劃、環境評估及交通等),另一方面則同時籌備相關個案的公開旁聽工作,收集社會的意見。 政府審批個案是盡量做到情理法顧備 目前,政府仍未收到承批人提交的調整方案。待收到承批人的調整方案後,政府會將有關方案交予技術部門進行分析。當收到技術部門回饋的意見或建議後,土地工務運輸局聯同各相關部門(包括土地發展諮詢小組)對調整方案進行綜合評估和深入分析,以對調整方案作出最終的修改意見和建議。 政府將按既定審批程序,循序漸進、先後緩急及的原則對有關申請進行審批,並不會因其是公開旁聽的個案會加快處理。在審批時,會作嚴格把關,除會考慮方案是否滿足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外,亦要結合社會上意見和建議,盡量做到情、理、法三方兼備。當政府對有關調整方案有審批結果時,會適時向公眾披露,並會解釋政府作出最終決定的理據。 局方向學社代表闡釋政府推出旁聽制度的原因,以及為何將有關個案作公開旁聽。旁聽制度的設立主要是就對新批給、交換、以及 更改土地利用的申請個案進行公開旁聽,讓公眾對一些重大的土地發展項目有及時和深入的了解,並對有關申請人所提交的方案提出可改善的意見或建議,為政府日後審批有關計劃時提供參考。 學社方面認同政府推出旁聽制度是為了提高訊息透明和推進公眾參與的目的,但希望政府日在加強訊息披露以至在處理社會意見的方式上均能有進一步的改善,令公眾能更清晰和準確地接收到政府所發放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