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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對關於超齡子女及其他家庭團聚訴求的立場不變


今天下午,身份證明局與提出家庭團聚訴求的人士會面,會上身份證明局重申:特區政府認為,“超齡子女”的問題已得合理及完滿解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2條的規定,批准內地居民來澳定居屬中央人民政府的權限,因此,澳門居民在內地的親屬須按現行內地有關規定向內地相關部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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