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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內曾到過深圳市或坦洲鎮的入境人士經專道入境後須到口岸臨時核檢站採樣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應廣東省的疫情變化,自2022年1月14日零時起,所有由內地經機場以外口岸入境者,須持有採樣日後48小時內符合衛生當局要求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此外,若14天內曾經到過深圳市或坦洲鎮的人士,經專道入境後須到口岸的臨時核檢站採樣後才能離開。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相關人士入境後須進行即場核檢,當局已在口岸設立採樣點,入境人士採樣後不用在原地等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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