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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撮要


根據8月14日第10/2000號法律(《廉政公署組織法》)第十五條規定,廉政專員於2011年3月24日向行政長官崔世安博士提交了廉政公署上年度的工作報告。 該報告總結了廉政公署在2010年期間開展反貪、行政申訴和廉潔推廣方面的工作。2010年,廉署向行政長官提交了數份意見報告書,工作報告的附件部分刊載了其中一份:《「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 ── 意見報告書》,此外,也收錄了廉署在過去一年向5個公共部門發出的勸喻。 以下是工作報告的內容簡介: 個案處理情況: 2010廉署共處理786宗投訴個案(全年收案共681宗,2009年轉移的案件有105宗),共開立473個調查卷宗,其中刑事案件88宗,行政申訴案件385宗。 在681宗個案中,其中87宗由於不屬廉署職權或資料不足而無法跟進,佔全年收案總數一成以上。 在刑事方面,有39宗案件已完成偵查,分別移送檢察院及作歸檔處理。在行政申訴方面,2010年共須處理的632宗個案中,有439宗已完成處理及存檔。此外,廉署全年收到不同性質的查詢個案共1,140宗。 反貪工作: 2010年廉署收到涉及刑事性質的舉報案件共389宗,其中93宗投訴內容涉及私營部門賄賂。具備條件處理的刑事舉報案件有133宗,加上前一年轉入的23個卷宗,2010年共須處理刑事案件共156宗。2010年開立88宗調查卷宗,其中私營部門賄賂方面立案24宗。 隨著《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制度》於2010年3月1日正式生效,廉署的監察範圍全面覆蓋公營和私營部門。廉署一方面繼續打擊公務員貪污賄賂的不法行為,以維護公務人員廉潔操守;另一方面,重點開展私人領域的防貪反貪工作,就新法律內容向社會各界進行普法宣傳,以新法律為主題的講解會全年共舉行97場,參加人數達7,138人次;與此同時,廉署積極聯繫業界團體,促進企業制訂內部廉潔工作守則,推動建立一個廉潔公平的營商環境。 行政申訴: 廉署在2010年處理的申訴個案共527宗,加上2009年轉入的個案,全年須處理個案共有632宗,當中有439宗已完成處理並存檔。2010年收到查詢個案為438宗,申訴個案仍以公職制度、交通違例、違法工程、市政、勞資糾紛等事宜為主。在過去一年,針對政府部門的行政申訴個案明顯上升,引起不滿的「風險點」主要集中4個方面,包括行政部門的作為及執法水平、行政部門的管理方式、人員的執法水平及工務部門在處理職能範圍內各項工作的成效。2010年,廉署向5個公共部門發出勸喻,明確指出違法情況,並提出改善建議。 廉潔推廣活動及社區關係: 廉署持續向社會各階層開展肅貪倡廉的宣傳教育工作,2010年,廉署舉辦各類講座及座談會共391場,參加者達33,314人次。年內除重點開展青少年誠信教育工作外,也首度與廣東省及香港聯合舉辦三地青少年防貪教育活動,透過廣告短片創作比賽的方式,加強青少年的廉潔意識。 結語: 在2010年,廉署開立的刑事調查卷宗較往年為多,在調查政策上已逐步推行「限時制」 ── 爭取在法定期間內完成調查,嚴格遵守法律規定。 另外,廉署亦處理了500多宗行政申訴個案,涉及工程及工務部門的投訴過半百有多,數字位居首位。經分析,其中的成因眾多,主要有:
(1) 制度陳舊及未能追上社會發展步伐;
(2) 人力資源配置未能應付工作量的增加;
(3) 處事的靈活性及管理水平未如理想;
(4) 欠缺省覽全局、謀求長治久安的視野及部署。 行政系統的疾病,就仿如病毒,倘不及時對症下藥,病菌只會不斷擴散,感染其他器官,當病重難癒時,治病的成本必然增加,承受的風險亦更高,病向淺中醫乃顯淺的道理,這條良方亦適用於行政管理。 行政效率低下,制度未跟上時代步伐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行政程序的合理設置與運行往往影響行政效率的高低。過去一年投訴政府部門運作、投訴公職制度不完善或不公,以及投訴公務人員管理制度不周的個案仍居高不下,這足以反映內部管理仍存在許多有待改善的空間。行政體系現代化建設不容忽視,它足以決定整個政府的下層建築,所謂制度建設亦應由此而起。 廉署將一如既往全力推行反腐倡廉的工作,打擊與預防雙管齊下,堅持以「廉政監察」、「執法監察」及「績效監察」為工作方向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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