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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加強科學決策 建構公共房屋發展藍圖


房屋局局長譚光民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兩份書面質詢時指出,房屋局正積極推動《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0-2020)》的編制工作,提出在房屋政策的理念、願景與措施,讓公眾了解並參與討論、發表意見,實現加強科學決策,增強施政透明度,期望在科學決策與市民互動之下,建構公共房屋的發展藍圖。 譚光民表示,為減輕市民在自置居所時的首期供款壓力及後續供款的利息負擔,去年6月推出了《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助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目前,有關信用擔保額已用罄。房屋局將對有關計劃作出總結檢討,並會持開放態度,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及建議,作出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他同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重視並致力監管公共房屋的興建和質量,任何公屋興建均會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的相關規定進行監管及審批。 他指出,鄰近馬場永寧街的公共房屋項目是根據房屋發展合同制度,由土地批給合同的承批公司利用,房屋局一直跟進有關工程進度。但由於勞動力不足、承批公司未能有效監管督促總承建商及圖則修改等原因,有關興建工程有所滯後,在承批公司提出具體的補救措施後,政府同意將土地的利用期限延長至2010年1月,而考慮到有關延誤是由於該公司對計劃及工程執行的監督不足,故向承批公司先後科處罰款,有關罰款亦已全部支付。 然而,承批公司仍未能於上述期限內完成樓宇的建築工程,並再次向行政當局提出延長土地利用期的申請。考慮到該地段為現時唯一批出的房屋發展合同,且已進入完工階段,為了回應市民訴求,增加經濟房屋的供應量,因此,經綜合分析和考量,政府再次同意將土地利用期延長90天,並已將案卷送交土地委員會就罰款事宜提供意見。目前,有關項目已完成外牆工程,只餘下內部裝修及地段周圍的基建與水電接駁工程。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編號108/IV/2010、132/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