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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的設立及經營公開競投結果


本澳兩區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的設立及經營公開競投評審工作已經完成,經評標委員會審議後,兩項服務合同均由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得,其服務由2010年5月1日起正式執行,服務年期為6年。交通事務局將密切監察經營者提供服務的情況,以達至促使經營者提供優質服務的目的。 特區政府於2005年把全澳街道收費泊車位的設立及經營權分作兩個區份進行公開招標,當時由科陽泊車管理有限公司及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得合同,鑑於有關合同於今年4月30日屆滿,交通事務局於今年3月對上述經營服務作重新公開競投,並於3月底開標,隨後由評標委員會對各標書進行相關評審工作,經審議後,現時兩區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的設立及經營均由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得,其於兩份標書所提出的三個收費標段的回報率,前者分別是60%、76%及90%;後者則為70%、85%及93%。按照新的經營服務合同,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由今年5月1日起執行全澳兩區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的設立及經營,期限為6年。市民如需查詢咪錶泊車位事宜,可致電2832 3418向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查詢。 與原有的經營服務合同比較,新的合同因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將公共街道收費電單車泊位的設立和經營納入服務範圍。同時,新的合同亦加強了相關罰則,若經營者違反規定的任何罰款或累積的罰款金額達到或高於一百萬元,可被解除合同,收回其經營權,藉以促使經營者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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