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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確保氹仔碼頭招標工作公平


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表示,基於氹仔海上新客運碼頭項目的規模龐大,特區政府在招標條文中允許投標公司以伙伴形式組成聯營體,同時,在首輪評標的同類型施工經驗一項中,只計算牽頭公司的施工經驗,這項舉措正是為照顧沒有太多同類型施工經驗的聯營伙伴,給予機會參與大型建設項目。 陳漢傑回覆立法議員麥瑞權有關氹仔海上新客運碼頭興建工程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為回應本澳對外的客運船務發展需求,對氹仔新客運碼頭原興建計劃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輔助性質提升至本澳未來對外重要海上口岸之一。經協調及諮詢後調整了碼頭設計,當中400人的泊位由8個增加至16個,並建造3個1,200人的泊位及1個位於碼頭天台的直昇機坪。 他指出,過去曾發生有公司因資金不足而導致延誤或停頓,從而影響整項工程的進度。在綜合各種因素及確保工程能順利開展的前提下,依法採用預先評定資格之限制招標,可有助選出在專業、技術、經濟和財政等方面均符合條件的承建商。 他強調,為確保建築工人就業,在招標卷宗已規定必須優先僱用本地工人。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 181/IV/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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