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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

補發准照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因遺失或損毀有效准照的准照持有人,須盡快辦理補發准照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准照持有人須自行撰寫申請書,其內容須載有准照持有人名稱、准照編號、營業場所名稱、聲明申請辦理職業介紹所准照補發的原因(遺失或損毁),准照持有人簽署 / 蓋章及申請日期。

除非准照已遺失,否則需將損毁的准照交還勞工事務局。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 – 279 號先進廣場勞工事務局一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諮詢預約服務


費用

1,000澳門元 (可以澳門通或澳門錢包方式支付,或以票據方式支付,銀行劃線支票或本票均可,票據枱頭寫上「社會保障基金」)


審批所需時間

具體時間: 30天


備註/申請須知

補發的准照有效期限與原准照相同。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郵寄或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實體)」電子平台下載有關數碼准照。

領取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並繳費(僅收費職業介紹所需繳費)


資料提供:勞工事務局(DSAL)

最後更新時間:2021-03-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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