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今日(21日)清拆位於田畔街9號嘉輝大廈天台僭建物,清拆過程大致順利,經勸籲後,違法人最後與政府合作,取回僭建物內的物品,讓清拆工程順利展開,從而減省因要政府代為搬遷而承擔的費用。土地工務運輸局重申,作為僭建物使用者,有責任自行清拆,倘若不理勸告,政府會代為清拆,相關費用及罰款仍由違法人支付。 要求被駁回 自政府在上月底刊登二十多宗清拆在建中天台屋的告示後,多名僭建物違法人向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僭建物是上手業主興建,因此拒絶自行清拆。其中,位於田畔街9號嘉輝大廈的興建中天台僭建物,政府先後於三月十九日與三十一日刊登告示及最終決定告示,給予足夠時間違法人自行清拆。惟違法人與前四個被政府強行清拆的個案一樣,在政府三申五令下依然不屑理會,違法人更於三月二十四日向政府表示,在十多年前購買該單位時已有天台僭建物,近期只將僭建物進行翻新,其表示不會自行清拆,任由政府清拆,但不會向政府繳交有關清拆費用。 違法人更辯稱,僭建物是上手業主建造,但局方自三月初已接獲居民投訴後一直跟進,並得知有僭建工程進行中,與違法人辯稱僭建物與他無關是與事實不符。違法人罔顧其他住戶利益,霸佔樓宇公同部份僭建之餘,同時更不合理地要求政府維護其權益,政府對於此等自私行為感到失望,因此,駁回違法人的聲明異議。由違法人逾期後仍沒有清拆僭建物,拆遷小組決定於今日採取跨部門清拆行動。 取回物資減省費用 經政府人員勸籲後,違法人開啟僭建物大門,盡管起初曾表現不合作的態度,但最後明白到僭建屬違法,已無法改變清拆的事實,因此,最後在工作人員清點物資後,取回放置僭建物內的物品,減少政府代為運送物資在儲存倉而產生的費用,政府對於當事人最後能配合政府工作,表示歡迎。 政府重申,作為僭建物的使用,無論是自建或上手業主興建,必須承擔清拆責任,若由政府清拆而產生的費用,定會較自行清拆為高。土地工務運輸局再次呼籲,居民在購買樓宇時必須清楚單位的狀況,免蒙受不必要的損失,因作為僭建物使用者,必須承擔清拆僭建費用;政府亦重申,居民不要誤信傳言而趕建僭建物,政府發現有新增及興建中個案必定嚴厲打擊,即使跟進過程中已建成,亦會採取清拆行動。 給予足夠時間自行清拆
政府在清拆大廈僭建物之前,會分階段及透過直接的渠道提早通知違法人,要求違法人在期限內聯絡土地工務運輸局了解自行清拆情況。否則,要政府採取行動時已無可撤回。 在本周二的清拆望廈炮台斜坡大廈天台屋個案的行動中,違法人向現場政府人員表明是知法犯法,毫無悔意外,更用過激的手段試圖阻止清拆行動,如用牙咬和用腳踢警員,以及放犬隻。雖然政府人員已很有耐性地與當事人進行了一個半小時的游說,勸籲其離開現場,惟當事人仍極度不合作,並不斷反抗和企圖自殘等過激行為,為避免違法人繼續自殘以及令清拆行動得以開展,政府人員在逼不得以的情況下才用布帶繫住當事人。 政府理解當事人面對已投放金錢興建的僭建物被清拆的心情,但政府更不願意看到違法人在行動當日採取過激的反抗行為。並呼籲已收到通知的違法人,應在期限之內與土地工務運輸局聯絡了解自行清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