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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登記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

  1. 登入「網上求職服務」辦理。
  2. 申請人親臨申請地點辦理。
  3. 申請人可於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或招商投資促進局之收件櫃台遞交登記表格,詳情請參閱「求職登記須知」

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已填妥的「求職登記表格」(申請表可於網上下載,致電(+853) 2840 0333透過圖文傳真索取或親臨各申請地點取得)。

必須出示文件: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279 號先進廣場地下

勞工事務局龍成辦事處:
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 號龍成大廈 9 樓(入口位於果亞街 105 號)

勞工事務局職業培訓中心:
澳門關閘馬路101-105A號太平工業大廈第一期地下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理時間

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勞工事務局龍成辦事處及勞工事務局職業培訓中心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


費用

免費


質量指標

服務承諾

  1. 15分鐘內接待親臨諮詢求職手續的人士(只適用於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
  2. 15分鐘內接待求職登記的人士(只適用於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

備註/申請須知

  1. 求職者可登入本局網頁內「招聘及就業選配」搜尋合適工作。
  2. 求職登記有效期為四個月,如需於期滿後繼續尋找工作,可於登記失效後登入「網上求職服務」辦理、致電(+853) 8399 9828或親臨各申請地點辦理。

資料提供:勞工事務局(DSAL)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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