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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嚴格要求非凡航空依期依法還款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今(31)日表示,特區政府會嚴格要求非凡航空根據貸款協議,依期、依法清還政府貸款。 譚伯源傍晚出席一項公開活動時就非凡事件回應傳媒時表示,自2008年下半年開始,本澳受到國際金融海嘯的影響,經濟出現下滑,失業率有所攀升,各個行業受到衝擊。 他指出,為了應對國際金融海嘯對澳門的影響,特區政府針對當時的實際情況,提出了穩定經濟、保就業的多項舉措。包括維持金融機構的穩定,提供了全面的存款保證;在2008至2009兩年內為澳門3000多間中小企業提供了最高50萬元的貸款,金額超過七億澳門元;向本澳企業包括中小企業提供了信用保證計劃;同時加大對旅遊行業包括會展業的支持,提供了多項優惠;對受影響的航空企業,特區政府於2008年10月開始至2009年底,分五次對非凡航空作出貸款,目的是令其能夠安然渡過國際金融危機;同時,特區政府於2009年中以作為澳門航空股東身份,通過購買優先股的形式,向澳門航空注資2億澳門元。 譚伯源強調,在現有經濟體系下,作為特區政府不會對任何一間私人公司作出商業貸款。政府作出貸款的決定只是因應非常特殊的經濟環境作考慮(金融海嘯的衝擊),使澳門能夠保證維持國際航空網絡,整體航空業不會因為受金融海嘯的重大影響而嚴重萎縮,支持航空業對抗國際金融海嘯。 譚伯源特重申,特區政府與非凡航空簽有貸款協議,協議訂明由非凡的主要股東作為貸款的擔保人,同時訂明了還款的時間及條件等。特區政府會嚴格地要求非凡航空根據貸款協議,依法、依期還款。首期的還款日是2010年的7月1日,款額為4000萬元,最後一期貨款的還款期為2011年年底。如果在7月1日之前該公司有任何情況發生,特區政府會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根據法律採取措施進行追收,以保證特區公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