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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促進特區穩定發展的重要法律保障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31)日強調,《澳門基本法》作為澳門特區憲制性的法律,充份體現了“一國兩制”方針的精髓;特區回歸祖國十年來的實踐證明,基本法完全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是維護和促進特區穩定發展、繁榮進步的重要法律保障。 崔世安上午出席了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17周年“基本法和澳門特區的第二個十年”學術研討會。 他致詞時表示,過去十年,澳門特區根據基本法,邁開了“一國兩制”實踐的步伐;在“一國”的前提下,特區實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經濟發展出現突破,市民生活逐漸改善,文教事業持續進步,社會整體和諧穩定,城市活力不斷湧現。在此過程中,中央以及內地各省區和部門全力支持特區的建設和發展, 他指出,“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不但科學正確,更具有強大生命力,充份利用“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是特區在新的歷史階段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強大動力。《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的簽署,以及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的啟動,都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成果。在未來,特區應及時把握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所帶來的機遇,完善機制,加強統籌,創新合作模式,整合政府和民間的力量,務實推進區域合作,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化。以區域互補共贏新成果,促進“一國兩制”實踐的進一步推進。 他進一步指出,澳門特區進入新的歷史階段之際,必須推動全體市民,尤其是各級公務人員,認真深入學習基本法,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辦事,體現特區“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落實,從而促進澳門特區的健康的、可持續的發展。同時,加強基本法的系統研究,有助基本法落實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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