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為智力優異、具備其他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的學生提供評估服務,並給予相關的建議,讓學生獲得適切的培育,以充分發展潛能。
服務對象和申請資格:
為本澳3歲至21歲就讀正規教育的學生而設,倘行使親權或監護權者/就讀學校人員(在取得行使親權或監護權者同意後)能提供顯示其子女/學生可能為智力優異、具備其他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的具體資料,可向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申請。
註:2021/2022學年起優先接受在智力及創造力領域的資優評估申請。
服務結果:按評估結果為學生提供適切的培育建議。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通訊地址:澳門菜園路415號永寧廣場大廈3座,GF-1F
電話:(853)2877 0233
傳真:(853)2835 5210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