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局已開始啟動對第54/94/M號噪音法令的修訂工作。近日坊間對社會生活噪音及管制打樁工程噪音均存有不同意見,為此,本局認為有必要透過各種渠道收集大家意見,而現時諮詢文本之內容亦經過科學數據分析,相信在聽取各方聲音後,有利完善修訂工作。 關於管制打樁工程噪音的建議,在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以及分析本澳城市空間佈局和人口高度密集的環境,諮詢文本建議優先禁止在人口密集的城區及醫院、學校等噪音敏感受體200公尺範圍內使用傳統撞擊式柴油打樁機及同類機械。對於有部分意見對管制範圍存有意見。事實上,於2008年草擬的“修改規範環境噪音之預防及控制11月14日第54/94/M號法令(徵詢意見稿)中,包括了禁止使用撞擊式柴油打樁設備之條文。其後在徵詢政府部門、業界及專業團體等意見後,發現實際操作上存在困難。故此,在本局成立後,經科學分析及參考鄰近地區的相關條例後,訂出目前諮詢文本的方案。 本局亦強調,目前訂出之方案已將保障全澳市民利益為依歸,甚至訂出比鄰近地區更嚴、更具操作性的方案。實際上,按照諮詢文本“200公尺範圍”之標準,整個澳門半島均不能使用傳統撞擊式柴油打樁機及同類機械,氹仔90%以上的地方,以及路環生態保育區等,均不能使用上述機械設備。 另外,諮詢文本建議將社會生活噪音納入法例規管範圍,日後在住宅樓宇內使用樂器、視聽器材、聚會嬉戲、打麻將及飼養寵物發出噪音,有關社會生活噪音之意見,外界關注對生活噪音之執法標準,例如打麻將若發出聲響會否受到檢控等。由於生活噪音具突發性、不持續性及不易測量等特質,若訂出具體標準,則過於規範及欠缺實際操作的靈活性,故建議社會生活噪音由警方監察,警員就有關個案現場取證,倘發現違反規定,將依法處理。然而,當局期望以市民的個人感受為主線,並以教育市民注意生活噪音或會影響他人為目標,訂出相關方案,令市民身同感受。 本局將繼續就修訂噪音法收集各界意見,可於今年4月16日或之前,以郵寄、電郵(ruido@dspa.gov.mo)或傳真(28725129)發表意見。此外,公衆若對是次諮詢有任何疑問,可致電28725134查詢。首場公眾介紹會將於本周六(6日)於三盞燈休憩區舉行,本局期望大家能踴躍發表,令修訂工作能更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