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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出口(臨時或永久)

臨時出口


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已在本局註冊之車輛的所有人,須將已註冊之車輛臨時出口至某一指定國家。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必須遞交文件:
1. 申請表第 021/DV號表格
2.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
3. 車輛所有人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確認(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一樓I區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澳門元120圓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5個工作天內發出出口聲明書。(服務承諾)

註:以收齊文件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每份聲明書只對一輛車輛出口作出聲明。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查詢途徑

通訊位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 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 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版本:25/09/2024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2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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