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今(22)日強調,所有公共部門均須統一執行《公務人員出外公幹指引》的內容,同時,特區政府亦正研究修訂有關公共部門工作人員出外公幹的現行法律。 《公務人員出外公幹指引》剛於周一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公佈,陳麗敏表示,相關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早前提出,公共部門在執行工作人員出外公幹的工作上缺乏一致性,特區政府因此在現行相關法律的框架下,作出更清晰的指引,讓所有公共部門可統一執行。 她補充,除制定指引外,負責檢討出外公幹津貼制度的工作小組亦展開了下一步的工作,研究修訂關於出外公幹的現行法律。 陳麗敏表示,將會向所有公共部門的領導人員舉行指引講解會,行政暨公職局和財政局會負責協助各部門嚴謹執行出外公幹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