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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外勞僅作為本地人力資源不足之補充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指出,特區政府在保障本地居民優先就業及維護其權益的大前提下,實事求是按澳門情況輸入外地勞動力以作為補充本地人力資源的缺乏或不足。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回覆立法議員林香生的兩份書面質詢時表示,人力資源辦公室在批准僱主實體聘用外地僱員的批文中明確規定申請人必須在聘用外地僱員的工作期限內,維持不少於已聘用的現有本地僱員數量或必須聘用一定數量的本地僱員,若經該局調查證實,僱主實體沒有遵守上述規定時,人力資源辦公室會根據情節的輕重,按程序取消相應的外僱名額,甚至乎全數取消。倘本地僱員工作於聘有外僱之場所內,被僱主剝削或無理解僱,懷疑存在違反《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之情況,事主可立即親身向該局作出投訴。 他指出,特區政府亦了解社會對外僱數量限制等方面的意見,對此會因應澳門經濟環境、社會發展、人資市場等多方面客觀因素而作出詳細綜合考量,並會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去分析、評估外地僱員數量對本澳經濟及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帶來的影響,一切以澳門的整體利益為依歸。於2008年第三季推出三項調控外僱輸入的措施,外僱數量已明顯減少。由2008年9月底的104,281人調節至2009 年同期的77,239 人,減少外僱近兩成六。 孫家雄強調,對於第4/98/M 號法律第7 條C項提及須「確保最低工資及其定期調整」的問題,特區政府一直予以重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亦一直就有關設立最低工資的議題定期作出討論。至於何時落實設立最低工資制度,考慮到有關制度的設立必須經過科學化的研究,以及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特別是勞方與資方的意見,故現階段宜先觀察及參考鄰近地區如香港的實踐經驗,並在勞資雙方就有關問題達成基本共識後,特區政府將會適時就設立有關制度作可行性研究。 孫家雄指出,為協助本地建築工人就業,特區政府自2008年底開始有序地推出多項公共工程,並規定承建商必須優先聘用本地工人。在監管方面,建設發展辦公室除透過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日常監督外,勞工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亦會協助其對施工工地進行不定期巡查,若發現承建商有違規行為,定必予以處罰,以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權利。 據統計,於2009 年1 月至11 月期間,該局對工程費涉及澳門幣一千萬以下的公共工程共巡查了82 次,以保障上述工程優先聘用本地工人,而在有關巡查中,並未發現任何聘用非法工作者的情況。此外,勞工事務局亦聯同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等部門共進行了365 次打擊非法工作的巡查行動,在有關稽查行動中,有140 次發現有涉嫌觸犯第17/2004 號行政法規的情況,當中發現涉嫌沒有任何工作許可的非法工作者143人,過職者92 人,自僱者9 人以及過界者3 人。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143/IV/2009;094/IV/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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