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下稱《公報》)今(19)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在2022年6月20日及21日期間內關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
為配合全民核酸檢測,減少人員不必要的流動,降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播的風險,《公報》於今(19)日頒佈第9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在2022年6月20日及21日的期間內,關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但提供緊急及必需服務的部門除外。另外,有關規定不影響公共部門的領導因應支援防疫或其他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因而安排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上班或提供服務。上述行政長官批示自2022年6月20日起生效。
為落實上述行政長官批示,行政公職局向所有公共部門發出公函,說明上述批示的規定,促請需提供緊急及必需服務而未關閉的公共部門領導採取適當措施,確保有關部門正常運作。
此外,公函亦提醒因部門關閉而獲免除上班或提供服務的公務人員履行應有義務。市民如非必要不外出,應留在家中,以減低病毒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