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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交通措施

申請


辦理時限:

  1. 倘為工程或活動封閉道路必須提前 30個工作日申請。
  2. 倘為一般工程或活動必須提前 15個工作日申請。
  3. 晚間、非繁忙時段短暫佔用路面必須提前 3個工作日申請。

附註:

(1)  涉巴士改道或封閉咪錶泊車,須額外提前至少2個工作日申請;

(2)  倘經審核申請涉管控路段、毗鄰應急救援設施及政府機關駐地,又或因應工程或活動等需發佈新聞或宣傳消息的情況,相關申請審批時間將被延長。

(3)  緊急情況另議。


如何辦理

辦理方式 :

1.        網上辦理(商社通

2.        櫃檯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首次使用者
    1. 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須向行政公職局申請“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簡稱“一戶通”)自然人帳戶或實體帳戶;
    2. 以自然人帳戶或實體之管理者帳戶登入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透過“登記使用”向交通事務局提出使用網上申請之權限;
  2. 獲授權使用者
    1. 以自然人帳戶或實體帳戶登入本局系統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進行所需服務之申請;

 

  • 親臨辦理 :
  1. 填寫臨時交通措施申請表(第003/DC號表格)(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交通事務局網頁下載);

申請文件,內容應詳細載明:

  1. 自然人、法人、實體或團體名稱、地址、聯絡人電話及傳真機號碼(倘有)及電郵地址;
  2. 工程、貨物起卸或團體活動性質;
  3. 所需要協助交通改道的內容,包括實施交通改道的地點、日數及時間。
  4. 倘為工程目的,應遞交相關之工程准照或文件(施工准照或活動批函)影印本;
  5. 營業稅單副本(倘有);
  6. 各階段施工平面位置圖,並清楚標示擬佔用之路面範圍;;
  7. 按《道路工程施工交通管制與安全設施手冊》(可於交通事務局網頁下載)的原則制定臨時交通方案;
  8. 工程地點及其周邊受影響的交通設施(包括標線)現況照片,並須附有日期 ;
  9. 倘為續期,尚須遞交由交通事務局發出之交通通告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免申請手續費。


審批所需時間

須分析該申請引致交通改道的複雜性,並考慮道路上客觀環境因素而定。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 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 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版本:25/03/2025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25 10:02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