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將維持栢湖停車場原有輕型汽車及電單車車位數量,以及維持現時停車場之專用車位月票、非專用車位月票及普通票之比例,待重新對車位月票之數量、操作靈活性及價格之合理性等原則作出研究及修訂後,再進行栢湖停車場月票安排之調整工作。 栢湖停車場原規章於1999年公佈,隨著社會環境變遷,車輛數量急速增長,以及汽車及電單車的需求比例變化等,為更好地善用社會公共資源和發揮停車場的最大效能,政府於今年初修訂栢湖停車場規章,調整該停車場的車位數目、月票比例及收費等,並因應非專用月票車位比例的調整,而採取以重新抽籤的形式,分配有關非專用月票車位。 然而,在開展為非專用月票申請而進行報名手續的過程中,政府收到為數不少的現時月票使用者的反對意見,包括認為新安排未能給予現時月票使用者提供充裕時間,為日後泊車安排作好打算,同時亦質疑調整車位數量過程中的抽籤安排等,為免有關新安排造成社會的對立及引起不必要的争議,新一期政府公報刋登行政長官批示,廢止原定於今年6月1日開始生效之第1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核准的《南灣(栢湖)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並重新頒佈批示,維持現時栢湖停車場之輕型汽車及電單車車位數量,即分別為682個輕型汽車車位及196個重型及輕型電單車車位,以及維持停車場之專用車位月票、非專用車位月票及普通票比例,但提升現時輕型汽車專用車位月票、非專用車位月票及電單車非專用車位月票收費分別為澳門幣1,500元、800元及200元,並於今年6月1日起生效。 上述批示核准的規章主要為解決現時月票使用者因未能繼續使用相對服務的即時變化而引發的爭議,特區政府將重新就車位月票之數量、操作靈活性及價格之合理性等原則進行研究及訂出修訂方案,再開展栢湖停車場月票安排之調整工作。至於已辦申請栢湖停車場非專用車位月票之人士,交通事務局將以個人保密資料方式把有關抽籤表格存檔,待日後該停車場提供相關措施時加以安排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