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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獲一宗利用往來珠澳兩地車輛走私肉類的個案


於2011年5月11日下午,關閘海關站對不法分子利用往來珠澳兩地之車輛進行走私活動採取不定期稽查行動,約下午4時15分,海關人員對一受監察車輛(七人車)進入澳門時進行稽查,結果在車箱內發現5袋未經檢疫的貨物,包括:螺、鴨舌及活蟹,共重31公斤,該車輛的駕駛者為一名年約49歲的男性澳門居民,他將因違反對外貿易法第九條第一款而被起訴,其相關罰則為可被科處最高澳門幣拾萬圓(MOP100,000)之罰款及充公被扣押之貨物,同時,海關可中止其車輛進出珠澳兩地六個月之期限。 上述車輛及駕駛者曾於本月2日下午,被海關人員進行稽查時,在車箱內發現16袋未經檢疫的魚、蜆(連殼)、蜆肉、帶子及魚皮,共重61公斤而被起訴。 澳門海關將繼續加強打擊利用兩地牌車輛走私未經檢疫的貨物,尤其在短期內曾違反對外貿易法或有關法例之人仕及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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