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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市民乘搭巴士到醫院就醫的情況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對於自行求醫的病人,相信只要向醫院巴士路線的司機作出解釋,司機都不會阻止市民乘搭巴士到醫院求診,市民就醫後記得保留當日醫院處方的憑條,如果沒有任何憑條,公立醫院的急診室也可發出就診證明,以便市民乘搭巴士返回住所。

對於恆常需到醫院使用醫療服務的病人,例如癌症病人需要乘坐巴士時,最好提供憑證,例如預約抽血的憑條、預約門診憑條,向巴士司機出示。如果沒有預約憑條的病人,例如一周需要洗腎3次的病人,衛生局可以協助發出憑條,方便病人乘搭巴士,以免病人延誤治療。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市民毋須擔心沒有公共交通工具而不能到醫院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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