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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易

代收服務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代收水、電費服務
    1. 市民需帶同電費單或未逾期的水費單到指定之郵局繳納。
  2.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務
    1. 租戶於首次繳納租金時,須攜同房屋局所發出的附有電腦條碼編號之通知書。其後,租戶可只需出示上月租金收據付款。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 代收水、電費服務
    1.  查看提供代收水電費服務之指定郵局
  2.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務
    1.  查看提供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務之指定郵局

費用

無須繳納手續費


審批所需時間

不適用


備註/申請須知

  1. 代收水、電費服務
    1. 逾期水費單請前往澳門自來水公司大樓收費處繳納。
  2.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務
    1. 租戶於首次繳納租金時,須攜同房屋局所發出的附有電腦條碼編號之通知書。

相關規範或要求

  1. 代收水、電費服務
    1. 逾期水費單請前往澳門自來水公司大樓收費處繳納。
    2. 只接受現金及支票繳納
  2.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務
    1. 租戶於首次繳納租金時,須攜同房屋局所發出的附有電腦條碼編號之通知書。
    2. 只接受現金繳納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不適用


資料提供:郵電局(CTT)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0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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