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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

存款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政府機關
    1.  由機構最高負責人簽署要求開戶的公函並列明賬戶簽署條款
    2.  司長批准開戶的批示
    3.  行政管理委員會授權簽署人的決議
    4.  獲授權運用賬戶人士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經該政府部門鑑證的副本
    5.  機構最高負責人的委任證明 (政府公報)
    6.  其他文件(因儲金局執行客戶盡職調查而要求的文件)
  2.  公司
    1.  由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之公司註冊證明書或同等文件(例如:商業登記證明書、成立契約、公司章程等)
    2.  實益擁有人、股東、執行董事、董事及其他獲授權運用賬戶人士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常居地址證明
    3.  業務場所地址證明(例如:最近的公用事業單據)
    4.  開戶及授權簽署人的董事會決議
    5.  由公司最高負責人簽署要求開戶信函
    6.  其他文件(因儲金局執行客戶盡職調查而要求的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郵電局 – 郵政儲金局
地址:澳門新馬路郵電局總部大樓內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費用

不適用。


審批所需時間

由收齊開立存款帳戶申請所需的文件和資料日起計,3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及開立帳戶。


資料提供:郵電局(CTT)

最後更新時間:2021-12-1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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