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關於進入時須出示核檢證明場所的釐定準則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根據相關的行政長官批示,現時一些娛樂場所仍須暫停營運,進入〝穩定期〞後有哪些場所可以重開,將會適時公佈及作出詳細說明。

至於如何釐定進入時須出示核檢證明的場所,應變協調中心表示,例如餐飲場所、美容院等,由於顧客在場內需除下口罩,又例如補習社、持續進修中心等,需要持續面對面授課,存在較高風險,根據其他不同地方的經驗,面授時師生之間的感染風險較高;還有一類場所,如托兒所、日間康復中心等,因服務對象自理能力較弱,而且在場內逗留時間較長。因應上述場所的情況,進場人士需出示有效的核檢採樣證明。確實的具體內容,稍後將通過詳細指引作出規範。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