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海事局多渠道協助漁業界適應內港錨地新安全規則

海事局聯同海關向漁民宣講內港錨泊安全規則

海事局將於明(17)日刊登內港錨地安全使用規則的《告示》,規定內港錨地停泊漁船的應遵規則,包括限制並排停泊的漁船數量、限制船上燃油的存放方式、訂定石油氣存量上限,禁止在停泊區內明火煮食、設立管制區以進行明火的祭祀活動和維修作業等。同時也要求船東須以電子方式向海事局申報漁船停泊的期間、燃油數量、石油氣和有否危險品等。有關《告示》將於九月起正式生效。

為漁民進行漁船安全排查 宣講錨地新管理規則

為配合《告示》的實施,局方與海關於早前開展內港錨地的漁船安全排查,有關行動已於上周完成。當局派員對停泊在內港錨地共101艘漁船逐一登船檢查,協助移走船上過量的易燃易爆危險品,例如石油氣、汽油和壓縮氣體等。

局方早前聯同海關日前與漁民團體代表舉行講解會,說明《告示》形式發佈的內港錨地漁船停泊管理規則,以讓漁民業界提早為新的錨泊安排做好準備。局方稍後亦會為漁民安排講解專場,並協助漁民提早進行漁船停泊申報,做好內港錨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休漁期結束部分漁船未安排作業

休漁期今(16)日中午結束,本澳有部分漁船仍停泊在內港錨地,未安排出海作業。海事及水務局提醒,即使新的《告示》和管理規則在九月才正式實施,漁民在內港錨地停泊期間應繼續保持高度的消防安全意識,安排人員在船上留守,確保船上有足夠和可用的消防設備,時刻注意船舶自身的安全情況。

查看圖庫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