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去年接獲親身舉報,指一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職員暗中操控某青年社團,並涉嫌透過虛報活動人數及活動內容,詐騙教青局活動資助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嫌疑人為規避迴避制度,2017年以妻子及好友名義登記成立某本地青年社團,背後以“顧問”身份操控該社團運作,並多次透過該社團或借用其他青年社團名義,向教青局申請活動資助。由於其工作負責分析“青年社團年度活動資助計劃”等申請個案,故熟知批給標準、審查程序及監管漏洞,多次親自及指示他人偽造單據及實證文件,透過誇大活動開支及參加者人數、隱瞞團費收入等,詐騙資助款項。此外,嫌疑人在分析及審核部分相關個案時,還利用職務之便,明知有關個案存在虛假文件及虛報開支情況,仍向上級給予正面意見及建議結算資助款項。嫌疑人更多次在申請期截止後,登入資助申請系統輸入資料,製作建議書建議上級批准相關申請,令有關個案最終成功獲批。涉案的受資助個案涉及本地和外地十多個活動,涉嫌詐騙款項合共超過50萬澳門元。
此外,嫌疑人在得悉教青局對涉案青年社團的資助申請個案進行內部複查後,秘密在教青局伺服器內竊取內部審查文件並發放予涉案社團成員,以便應對查問。
該教青局職員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罪、公務員所實施之偽造罪、電腦偽造罪,以及不當獲取、使用或提供電腦數據資料罪。嫌疑人與相關青年社團的五名成員亦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及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