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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起全面恢復駕考申請並採用自選考期


交通事務局自9月13日起全面恢復辦理駕駛考試申請,各類考試同日起可由考生及駕駛學校協商後自選考期(詳見下表),同時簡化重考申請手續。

對理論及實習測驗不合格且於90天內申請重考(複稟),又或缺席且在15天內申請延期獲批之考生,毋須再遞交“車輛駕駛員體格及健康證明書”。

局方提醒駕駛學校在辦理申請前須先按“駕駛教學之大綱”的規定,編排及計劃不同類型之教學,駕駛學校、教練員及考生三方應提早協調意屬之考試日期,以免影響駕考申請服務。

為讓業界瞭解新安排,局方已於9月7日舉行講解會,業界基本認同新安排。

申請類別

可選之最快考期1

(由申請翌日起計)

不少於25學時之測驗2

25天(連續日)

不少於15學時之測驗3

15天(連續日)

沒有學時要求之測驗

5天(工作日)

註︰

  1. 倘最後一天為假期則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天。而提前/延期須按《駕駛考試提前及延期規章》辦理申請。
  2. 報考澳門駕駛執照人士申請理論及實習測驗。
  3. 根據《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第十七條第三款所指之情況︰
  • 具輕型摩托車資格報考A1/A2類重型摩托車
  • 具A1類重型摩托車資格報考A2類重型摩托車
  • 具B類輕型汽車資格報考C類重型汽車

9月13日起可透過以下連結查詢上述最新考期︰https://www.dsat.gov.mo/examvacancy/showrs.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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