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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 “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


一、 本局出入境事務廳將由2011年2月28日起,簽發取代“非本地勞工身份咭” 之 “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該證具以下的特點:
1. 沿用藍色;
2. 尺寸較細,便於攜帶;
3. 加強防偽保護;
4. 改用8位數字之終身制號碼;
5. 獲提升為本澳法定身份證明文件及本澳出入境證件;
6. 已辦理口岸自助過關手續者,亦可用其有效“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使用自助過關通道;
7. 可利用密碼經本局網頁(https://www.fsm.gov.mo/PSP/ImageQuery/Default.aspx )查閱該證圖像及是否仍有效,並辦理日後當局所准許之網上手續。 二、 本局將安排持有2010年7 月6日至2011年2月18日發出之“收入收據”人士,分以下兩個階段前往位於氹仔北安新填土區的出入境大樓領取“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 :
1. 第一階段之領證者為上述時段的新申請個案,預計領證日期為2011年2月28日至5月11日;
2. 第二階段之領證者為上述時段的續期個案,預計領證日期為2011年5月12日至8月31日。 三、 本局每天簽發證件數量約為400張,若於依次安排之領證日,相關“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之有效期將會屆滿或尚餘很短時間(如:兩個月),本局則會暫緩該次發證,待其持有人申請續期手續後才發證。為此,有關人士領取證件前務必先查詢及確實可領證之日期。 四、 領證者可透過以下渠道查詢或知悉可領證之日期:
1. 網頁:治安警察局網頁內之領證日期查詢系統(http://www.fsm.gov.mo/psp/tnr2/enq.asp)
2. 電話:查詢電話為28725488,共設有6條熱線;
3. 通告:本局將於出入境事務廳新大樓、關閘邊境站、港澳碼頭邊境站及路氹城邊境站,張貼有關領證通告;
4. 報章:由本年2月28日至8月29日期間,逢星期一,於澳門日報及澳門論壇日報刋登本局於該星期及下星期所發出證件之 “收入收據” 編號範圍的通告;
5. 函件:倘領證者已逾本局指定之可領證日期多時而仍未前來領證,本局則將另函通知。 五、 各待領證之外地僱員(或透過僱主查詢)應先透過上述第三點所指渠道確定「可領證日期」,並於指定領證日憑所持之 “收入收據” 親臨外地勞工事務警司處領證,而該警司處亦將加強與有關勞務公司(職業介紹所)及聘用眾多外地僱員之企業間之溝通及協調,以便安排合適的領證時間。 六、 以下為往後兩個星期,即2011年2月28日至3月11日,可領證人士所持之“收入收據”編號範圍: 請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