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編制組現正對初步成果諮詢期間收集的意見進行整理分析,港澳兩方政府將持續向社會進行介紹講解,澳方負責牽頭的運輸工務司繼續推動相關的政府部門參與工作,並就具體涉澳項目廣泛聽取社會意見。 早在2008年,國務院頒佈實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為粵港澳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機和平臺,並提出了“支持共同規劃實施環珠江口地區的‘灣區’重點行動計劃”的工作要求。2009年2月19日,粵港澳三地政府在香港聯合舉行第一次共同推進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聯絡協調會,達成了共同編制《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的共識。其後,粵港澳三方牽頭單位——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香港發展局/規劃署、澳門運輸工務司多次召開工作協商會議,進一步商討及深化工作方案。 粵港澳三地的環境保護、跨境交通等範疇一直備受三地社會關注,“宜居灣區計劃”研究也就此提出多項建議,包括適時推進粵港澳跨界綠道建設,加強粵港、粵澳跨界交界面建設,加快跨界客貨運通道建設,推進口岸新建和改擴建,創新口岸通關模式,加強流域水資源管理與水環境保護,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等等,研究還提出五個重點合作區建設建議,當中包括珠海橫琴新區和珠澳跨境合作區。 “環珠江口灣區”是包括港澳在內的大珠三角城鎮群的核心空間,計劃以宜居為目標,以合作、創新和服務為主題,以行動為落足點,共同將其打造成為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的精華地區、創新功能的重要載體,引領發展方式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