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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委託科大進行問卷調查 評估誠信店十年推廣計劃成效


消費者委員會委託澳門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進行的「誠信店」推廣成效問卷調查反映,有接觸過「誠信店」廣告的本地居民及訪澳旅客中,分別有超過四成及近五成的受訪者表示,會因此到「誠信店」消費,其消費後認為更有保障的意見達到六成及八成,另外,在是次訪問中有八成「誠信店」受訪商戶認同消委會進行的「誠信店」宣傳工作對商戶的形象是“有幫助”及“完全有幫助”的。調查機構就建議為進一步提高消委會「誠信店」推廣成效,該會應檢視現時的宣傳渠道及廣告類型資源的投入比例,也應多與相關部門協作,讓「誠信店」宣傳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消委會指出,該會自2001年推出「誠信店」優質標誌,致力在本地、內地以至亞洲各地推行各類宣傳工作,並透過不同監控機制,確保消費者在「誠信店」消費時獲得更多的保障。消委會早前委託科大可持續發展研究所分別向本地居民、訪澳旅客及「誠信店」商戶進行問卷調查,以評估該會推展的各項「誠信店」宣傳策略及宣傳管道的有效性。 在接受訪問的523位本地居民中,有四成受訪者表示有接觸過「誠信店」廣告,主要是電視廣告,而1,003位訪澳旅客中有一成多表示接觸過「誠信店」廣告,其中有一半受訪者表示在來澳前已接觸過「誠信店」的廣告,主要接觸戶外廣告媒體。調查同時反映,有接觸過「誠信店」廣告的本地居民及訪澳旅客,有41.2%及47.4%的受訪者會因為消委會的宣傳“會”或“一定會”到「誠信店」消費,而曾經到過「誠信店」消費的本地居民受訪者中,對「誠信店」服務質素是“較好”及“很好”的評價佔三成,同時,有六成的受訪者認為在「誠信店」的購物的保障是“較好”及“很好”,至於旅客對上述的意見就分別有接近六成及八成,反映兩類受訪者認為在「誠信店」購物更有信心,比在「誠信店」消費後對「誠信店」服務質素的評價要高。 至於「誠信店」商戶對消委會近十年進行的相關推廣工作,受訪的425間「誠信店」商戶中,有七成及八成商戶表示對他們的“服務形象”及“購物有保障”是“有幫助”及“完全有幫助”的,有六成受訪商戶更表示消委會的「誠信店」廣告令他們在經營上會更有優勢,並願意響應消委會的活動共同推動「誠信店」發展,一定程度反映消委會與「誠信店」具有團隊的精神。 是次調查反映,消委會在對本地居民的「誠信店」宣傳工作覆蓋達到接近45%,調查機構指出,這與同類推廣工作比較其覆蓋比率已算高,當中又有73.2%的受訪者會指出,如果能夠接觸到「誠信店」廣告,將是促使他們到「誠信店」消費的其中一個誘因,反映了「誠信店」宣傳的重要性,與此同時,來澳前接觸過「誠信店」廣告的旅客中就有62%抵澳後有在「誠信店」消費,相反,來澳前沒有聽過澳門消費者委員會的“誠信店”推廣計劃的旅客只有10.4%抵達澳門後在“誠信店”消費過,顯示旅客來澳之前有沒有接觸過消委會的「誠信店」推廣計劃與他們抵澳後是否在「誠信店」消費過之間存在明顯的關係,為此,調查機構指出建議消委會要加強在內地的「誠信店」宣傳策略。 綜合是次調查結果,科大可持續發展研究所對消委會的推廣計劃作出如下建議:
1.針對旅客訪澳前對「誠信店」知曉率較低、主要來自於內地市場且他們因爲不熟悉環境,因此更爲依賴政府的推薦和公開信息。此時向消費者提供適當的購物信息,不但可以引導他們的購買行爲,還可以形成旅客對澳門政府負責任的良好印象。且旅客若光顧誠信店後留下“物有所值,貨真價實”的正面印象後,未來將有更多的重複購買行爲。因此「誠信店」優質標誌認證計劃可以更爲積極地向內地的宣傳,增強在內地的影響力;
2.基於居民與旅客的差異性,可側重不同的宣傳渠道及廣告類型資源的投入比例。居民可側重進行電視、報紙、宣傳單、網絡及雜誌等的途徑進行宣傳;旅客可側重網絡宣傳、宣傳單、宣傳資料的派發;增加在機場、碼頭等入境處、大型購物場所、旅遊景點的“誠信店”資料派發;
3.在宣傳推廣活動中,可突出或加強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消費者委員會認可、核准、推薦等關鍵詞,以加強旅客對「誠信店」的信心。因爲分析結果顯示:無論旅客在訪澳前是否接觸或了解澳門誠信店推廣計劃與廣告宣傳,他們在回答購買決策時對誠信店的考慮權重、購買可能性、服務評價及可能的口碑推薦行爲都沒有差異。這次調查過程中反映,旅客僅僅是通過填寫調查問卷時,知道了澳門有“誠信店”存在的這樣一個事件,就足以形成他們積極地消費行爲,即他們對由消費者委員會推出的「誠信店」機制保持天然的信任。基於此,我們可以把宣傳的力量集中在宣傳的廣度上,並突出消委會官方認可的相關字眼,就能取得誠信店推廣計劃的長足進步。 4.與其他部門合作,共同宣傳「誠信店」。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借助在旅客來源地中的宣傳,提高“誠信店”優質標誌在內地旅客中的知名度和認知感。這將增強內地居民對澳門商業環境的了解,並形成良好印象與信任,將有力地促進澳門地區的旅遊業的發展。“一葉知秋”,看似微小的舉措,卻有著深遠的意義與價值。因此相關部門與消費者委員會的合作,不僅是單純對“誠信店”的推廣,而是協同作用以提升澳門旅遊形象整體環節的一步。具體可考慮:與旅遊局合作在澳門宣傳片的資源中加入「誠信店」的信息、機場管理有限公司、大型企業(如:港澳碼頭等)處安排小型宣傳窗口以放置相關資料;民政總署、交通事務局等也可以考慮合作事宜,以增加戶外廣告點、滾動宣傳方式的可能性。 消委會表示,該會非常重視科大可持續發展研究所這次的調查結論及建議,在去年擬定2011年「誠信店」宣傳計劃時,已參考了有關專業意見,該會今年首季已加強在出入境通道、各類戶外及電子媒體的宣傳工作,宣傳中將更突顯消委會與「誠信店」的團隊形象,同時,會繼續借助內地消費維權組織的合作網絡,進行更到位的宣傳活動,讓內地居民來澳前多認識「誠信店」優質標誌機制及化優點。 消委會指出,為了鞏固及進一步保證「誠信店」優質標誌機制的質素,該會更會從評核機制的廣度與深度方面來加強對「誠信店」的監督,包括增加評核次數,並不斷完善有關的監督措施。 去年底,消委會共向1,261「誠信店」商戶發出2011年度優質標誌。
有關「誠信店」推廣成效問卷調查結果的摘要部份已刊登在第二百零九期《澳門消費》,消費者亦可登上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瀏覽調查結果的全文(中文)。 市民現可於鵝眉街6-6號A怡景臺花園大廈地下,或祐漢第一街18號地下的消委會辦事處、澳門文化廣場、文化局屬下各圖書館及八角亭圖書館等地點免費索取最新一期的《澳門消費》。另外,消費者亦可以利用該會網頁瀏覽有關的內容,消費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該會熱線898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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