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持續在具條件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其中11月4日會於氹仔韶關街增設有關輔助標誌,呼籲駕駛者應遵守有關泊車規則。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車輛,否則可被罰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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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車輛,否則可被罰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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