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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6時起未在珠海市完成“3天2檢”人士 入境本澳後須再接受一次核酸檢測

第571/A/SS/2022號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應內地各地疫情變化,為配合珠海市實施由外地到珠海市人士“3天2檢”的措施,由明(9)日上午6時起,由珠海市、中山市坦洲鎮及三鄉鎮以外地方經珠海市入境本澳的人士,如未在珠海市完成“3天2檢”的措施,入境本澳後須至少在當天或次日接受一次核酸檢測,檢測採樣時間與上次(包括在珠海市進行的一次)採樣至少相隔12小時。

應變協調中心又指出,在到達珠海市已接受1次落地核酸檢測及在相隔至少12小時後於珠海市再接受1次核酸檢測的人士,或在到達珠海市已接受1次落地核酸檢測及入境本澳1天後再接受了1次核酸檢測的人士,均毋須再接受檢測。相關人士可預約進行核酸檢測檢測,預約連結如下:

  • 免費排查預約連結(核檢結果不會在澳門健康碼上顯示,且不可用作通關): https://app.ssm.gov.mo/specialgrouprnatestbook ;
  • 自費預約連結(可提供紙本檢測證明,核檢結果可上澳門健康碼並用作通關):https://eservice.ssm.gov.mo/rnatestbook;
  • 前往核檢站前不須進行抗原檢測。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各公共部門、企業和機構督促屬下工作人員落實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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