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信管理局早前向社會公佈自2012年7月9日起本地的流動電話用戶只能使用3G服務,但允許外地電話用戶在本澳繼續使用2G服務,其後廉政公署(下稱為「公署」)收到不少投訴,指此舉對身為消費者的澳門市民不公,因為被迫轉換手機,同時在不平等的情況下澳門本地居民無選擇權。 經調查及分析後,「公署」於2012年5月11日向行政長官呈交報告書 ── 《關於自2012年7月9日起澳門本地流動電話用戶只能使用3G的投訴處理報告(節錄)及建議措施》,指出問題所在,同時建議政府重新審視自2012年7月9日起停止向本地居民提供2G服務的安排。行政長官同意報告內容,並立即指示主管部門認真研究。 經充分考慮「公署」報告的內容,為確保電訊服務營運商自2012年7月9日起繼續全面提供2G服務的合法性,同時保證電訊服務的正常性及穩定性,亦為了保障本地電訊服務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行政長官批准三間電訊營運商延長提供2G服務的時間至本年12月31日止。 考慮到報告內容涉及特區政府的電訊政策,政府需時對「公署」的報告進行相關研究,目前政府亦已因應報告內容作出明確的決定,「公署」現按照《廉政公署組織法》第4條第13項之規定,公開報告內容,俾眾知悉。 有關報告已上載至廉政公署網頁www.ccac.org.mo (最新消息 / 調查報告及勸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