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學生完全康復後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當學生完全康復後,監護人須填妥解除責任聲明書(可於本局網頁http://www.dsedj.gov.mo下載),連同全部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倘屬澳門境外學校活動意外或疾病,須一併提交當地醫院發出的疾病證明書)及康復證明書正本,經就讀學校送交保險有限公司,有關的醫療收據及康復證明書必須由澳門註冊醫生或醫院發出。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
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四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五 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學生保險服務每兩年公開招標,2022/2023及2023/2024學年由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提供服務
審批所需時間
收齊所需文件後並獲保險公司確定可作出賠償日起計,賠償金額將在60天內由保險公司透過銀行轉帳或支票形式支付。 (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
學生監護人收到保險公司通知有關索償申請的結果後,由簽署解除責任聲明書的監護人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到保險公司領取支票或保險公司透過指定銀行轉帳到監護人所提供的帳戶內。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