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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等教育

申請“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鑒於特區政府已實施十五年免費教育、或向未享有免費教育學生提供學費津貼,以及向全澳學生提供書簿津貼,因此,學費援助及學習用品津貼申請僅考慮在上述政策執行後,子女就學方面仍存有經濟困難的個別家庭。而膳食津貼的申請是為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取得均衡的營養飲食,以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服務對象和申請資格:

就讀於本澳正規教育或回歸教育學校,且持有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學生。

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418&langsel=C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提出申請:

  • 家團每月平均收入低於或等於規定者。倘家團處於計劃所指的特殊情況,家團每月平均收入超出規定者亦可提出申請。
  • 家團所擁有的銀行存款總數低於或等於規定者。
  • 不論取得方法或當中所佔的份額為何,家團除擁有最多1間物業及最多1個車位外,無其他不動產。

服務結果:津貼將發放給予已實際就讀並已交回簽署的資助同意書的學生。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資源及福利處

通訊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電話:(853) 8397 2512

傳真:(853) 2871 3089

電郵:dras@dsedj.gov.mo


資料提供:教育及青年發展局(DSEDJ)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1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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