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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儲物櫃及公用辦公室借用

信箱、儲物櫃借用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1. 信箱及儲物櫃用期由批准使用之日開始至該年12月31日止。如要續期,須每年提交申請,否則作自動放棄續期使用。如借用的青年社團擬終止借用,也須作出通知;
  2. 借用期內本局有權單方面取消青年社團借用信箱及儲物櫃,惟必須於三個月前作出書面通知。

辦理手續:

“青年社團在線”入口網站的青年社團帳戶,登入本局網頁,在青年範疇中“青年社團信箱、儲物櫃和公用辦公室借用申請”系統中輸入申請。


審批所需時間

  1. 本局在收到申請表日起計3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的青年社團; (服務承諾)
  2. 如獲批准借用,申請的青年社團將獲分配信箱或儲物櫃鎖匙各1條;
  3. 可提供的信箱及儲物櫃數量有限,故採用先到先得方式批出。

備註/申請須知

每個青年社團最多只可借用信箱及儲物櫃各一個。

所有借用的青年社團必須遵守《青年社團信箱、儲物櫃使用守則》。如有違規者,中心負責人有權終止違規者/違規社團使用有關服務,違規者還須對其行為負責。

《青年社團信箱、儲物櫃使用守則》

  1. 信箱及儲物櫃只限指定青年社團使用,不得外借、共用或私人調換;
  2. 為免郵件堆積,借用的社團應定期派員前往中心收取郵件;
  3. 嚴禁利用儲物櫃放置違禁品、食物及飲料;
  4. 信箱及儲物櫃為政府公物,借用期間如有塗污、損毀或破壞,借用社團須負賠償責任;
  5. 應妥善保管信箱及儲物櫃鎖匙,如遺失信箱或儲物櫃鎖匙,應即時知會相關的青年中心,借用團體須負責換鎖的費用。所儲存的物品,如有損失,中心概不負責賠償;
  6. 在緊急的情況或基於公眾安全理由,或曾借用儲物櫃的青年社團沒有提交續期申請越一年,青年試館得在不少於兩位見證人的情況下,開啟儲物櫃檢視,並不需作出事前通知;
  7. 本局保留本守則的修改及最終解釋權。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傳真或電郵

查詢: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週一至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指定公眾假日不開放)

青年試館
澳門高偉樂街(塔石體育館)
週一至六 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
週日、公眾假期及7月至8月暑假 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
(指定公眾假日不開放)


資料提供:教育及青年發展局(DSEDJ)

最後更新時間:2022-02-0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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