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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酒店業場所明(14)日起可接待新冠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

指引二維碼

隨著澳門明起進入過渡期的第二階段及推出感染者居家隔離治療措施,由明(14)日開始,本澳的酒店業場所可接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

酒店業場所可參閱抗疫專頁上相關指引:「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給可接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的酒店業場所之管理建議」。(https://www.ssm.gov.mo/docs2/file/pv/Mq1c0S1IxY2dK6EDLAw/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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