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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工作人群的檢測要求調整

“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重點工作人群新型冠狀病毒定期檢測指引”QR Code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應疫情變化,衛生局已修改“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重點工作人群新型冠狀病毒定期檢測指引”(https://www.ssm.gov.mo/docs2/file/pv/vAolsrjVE1PlYriUE8VYQ/ch ),同時,取消全部涉及進口冷鏈或非冷鏈貨物的措施要求。

有關重點工作人群的檢測新要求如下:

教育、社會、文化、體育和懲教設施的工作人員檢測要求,由相應主管部門或特定指引訂定,以及接待大量公眾的工作人員(每天超過 100 人)或有大量觀眾不戴口罩(唱歌、吹奏等)的表演人員(每場超過 100 人),每天第一次工作前進行1次快速抗原檢測。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來澳或返澳的交通工具上工作人員,每天進行1次快速抗原檢測,直至來澳或返澳後 5 天。

其他行業或工種的人員均無須常規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但所有涉及接待公眾的工作人員,應在出現發熱、乏力、肌肉酸痛等全身症狀,及/或咽痛、咳嗽、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狀時,若尚未經快速抗原或核酸檢測證實為新冠病毒感染,須進行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檢測,每天1至2次連續 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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