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編撰之《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於5月3日起至7月1日進行為期60日的公眾諮詢。政府根據公共房屋之背景、發展及社會提出有關公共房屋的主要意見等,提出共13項未來澳門公共房屋的政策及措施建議,以及短、中長期目標和工作方向。歡迎各位在諮詢期內透過郵寄、電郵或傳真的方式提交意見或建議;而公眾可於指定地點索取諮詢文本,或於本局網頁下載。 為更好地協助有實際需要的家庭解決住屋問題,協調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政府對本澳的公共房屋發展策略展開研究,綜合方方面面資料經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編撰是次《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諮詢文本。 同時,政府早前已向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介紹《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諮詢文本主要內容。 政府經過對人口結構、土地資源和綜合本澳實際情況作深入的分析與思考,將維持"社會房屋為主、經濟房屋為輔及財政補助作補充"的施政主調。短期內必會全力以赴興建"萬九"公共房屋單位,先滿足現時的公共房屋輪候家團。長遠會適時重新開放公共房屋申請,按實際需求數量,撥留用地進行興建,以作為"萬九公屋"計劃完成後,應付新一輪社會發展所需。 按照上述施政主調,政府提出共13項未來澳門公共房屋的政策及措施建議,如下:
1. 建立公共房屋土地儲備制度及新城規劃預留未來公共房屋用地。
2. 研究設立公共房屋發展基金。
3. 強化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的職能,促進公眾參與。
4. 推出經濟房屋預配及引入分組排序制度。
5. 優先建立社會房屋定期接受申請機制及設定輪候期:建議爭取最快在2013年內首先實行社會房屋接受申請制度;建議日後社會房屋如實行定期接受申請,可考慮使申請者在正常情況下,自確定名單公佈日起4年內可獲首次安排租住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在短期階段內,並不實行定期開放的模式,將按實際的土地供應情況作適時開放申請;中、長期爭取盡快落實新城區的建設工作,為未來公共房屋發展提供土地資源。將來根據社會實際情況,彈性處理社、經屋的分配比例。 6.促進公共房屋與私人房地產市場協調發展:對在規定期限內移轉用作居住用途的不動產交易徵收特別印花稅;進一步收緊樓花貸款比率上限;規範樓花買賣的指引及措施;進一步打擊逃漏財產移轉印花稅等不規則行為的措施。
7. 研究人口老化和人口政策對公共房屋發展之影響。
8. 適時檢討公共房屋法規,藉以合理運用資源。
9. 對特殊或緊急家團的靈活支援。
10. 建立恆常跨部門協調機制,確保公屋如期保質供應。
11. 不斷改善公共房屋環境,以提升生活素質。
12. 設富戶退場機制,善用公共房屋資源。
13. 區域融合,拓展本澳居民生活空間。 階段性目標與措施分為短、中長期目標和工作方向,短期目標和工作方向(2011-2014)包括全力開展"萬九公屋"的發展計劃,力爭能在2012年底前完成。同時,在2013年內啟動現時規劃中的3,850個公共房屋的興建工作。待建成後,連同2011年9月30日存有的33,374個公共房屋單位,本澳的公共房屋單位將達52,700個。 此外,根據社會狀況變動,適時檢討及調整社會房屋的收入上限。優先設立社會房屋定期申請機制,並設立輪候期。優先解決現存經濟房屋輪候隊伍,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考慮重開經屋申請。強化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的職能,促進公眾參與。根據社會實際情況,在優先照顧社會較弱勢群體的大原則下,彈性處理社、經屋的分配比例。加強公共房屋的管理工作,並將嚴格執行社會房屋富戶退場機制。 中、長期目標和工作方向(2015-2020)方面,建立公共房屋土地預留制度。研究設立公共房屋發展基金。配合新城區規劃,預留建設公共房屋用地。借助區域合作優勢,尋求與內地合作,拓展澳門居民的生活空間。對經濟房屋法例適時檢討,如收入上下限等相關措施。透過政府優先回購經濟房屋,保障政府能更有效運用公共房屋資源。加強調查研究,提高科學決策能力;開展長者公共房屋長遠規劃研究。透過多種可行措施,協調及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及健康發展。 為了凝聚社會共識,廣泛聽取民意,進一步確立未來公共房屋政策的發展方向和目標,政府將於5月3日至7月1日展開為期60日的公眾諮詢,期間將會透過公眾諮詢會廣泛收集市民、社會及專業團體等方面的意見,並舉辦展板巡迴展示等。 同時,歡迎廣大市民、各界人士和社會團體於諮詢期內透過郵寄(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傳真(28305909)、電郵(info@ihm.gov.mo)、網址(http://www.ihm.gov.mo)提供意見或建議,共同締造澳門成為一個和諧、宜居、健康及可持續發展的生活城市。 《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諮詢文本可在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下載中、葡文版本;或於房屋局、政府資訊中心、民政總署轄下各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政府圖書館索取中、葡文諮詢文本。詳情可致電房屋局2859487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