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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選民因欠交年度總結報告而被依法註銷登記效力並導致確認失效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茲接獲行政公職局通知,根據現行《選民登記法》第35條第2款的規定,於2009年、2010年及2011年欠交年度總結報告之工商、金融界,勞工界或專業界法人,其選民登記已於2012年1月26日依法被註銷,並同時導致確認失效。 有關名單現已張貼於澳門勞動節巷先進廣場地下32號G舖(本會秘書處)並上載到網頁(www.cpcs.gov.mo)。如有疑問,請致電本委員會秘書處,電話:28712751 或 28711822 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