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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等教育

教學人員專業發展培訓課程證書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為促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建設優秀師資隊伍,持續提升教學質素,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以下簡稱教青局)一直致力開展多元化的教學人員專業發展培訓課程,並對完成培訓課程的教學人員頒發證書。

如教學人員遺失或未能於時限內領取證書,可向教青局申請補發,只可獲教青局補發“聲明書”一次。

服務對象和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為完成教青局舉辦的教學人員專業發展培訓課程的教學人員。

教學人員參與的專業發展培訓課程出席時數達八成或以上,並且通過倘有的評核(實際情況請留意各課程簡介/章程的內容),無須申請便可獲發證書。

須知:
證書於“教師天地”公佈可領取證書資訊一年後仍未被領取,本局將不續保存;教學人員遺失或未能於時限內領取證書,可向教青局申請補發,只可獲教青局補發“聲明書”一次。

服務結果:

完成教青局舉辦的教學人員專業發展培訓課程的教學人員獲發證書(實際情況請留意各課程簡介/章程的內容)。

如教學人員遺失證書,按申請可獲教青局補發“聲明書”一次。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資源中心

通訊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926號

電話:(853) 8395 9106 / 8395 9200

傳真:(853) 8395 9131

電郵:cre@dsedj.gov.mo / docente@dsedj.gov.mo


資料提供:教育及青年發展局(DSEDJ)

最後更新時間:2021-09-2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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