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聯同消防局於今(7)日與業界召開會議,敦促燃氣供應商應定期派員檢查住戶的爐具裝置及檢視使用環境,提供適當的更換和維護建議,以保障使用安全。如供應商認為燃氣設施及環境存在安全問題,可根據第27/2021號行政法規《建築物燃氣設施的技術規範》的規定,不予提供服務,避免發生意外。
經科局持續派員巡查燃氣爐具及電器零售店,並與海關及消防局開展聯合行動,加強在相關執法及宣傳工作方面的合作,防範不合規格的燃氣爐具在本澳市場上銷售,巡查期間沒有發現場所銷售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相關部門也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合作宣傳推廣,加深市民對使用爐具的認知,避免不正確使用爐具而產生家居意外。
由於近年本澳發生燃氣爐具事故的原因主要為安裝或使用不當,當中或涉及使用爐具時未能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因此,經科局人員在巡查期間要求商戶提醒市民安裝和使用煙道式氣體熱水爐,必須由專業的燃氣器材安裝實體執行,並確保裝置妥善、環境的排氣及房間通風良好。
經科局提醒市民必須向合資格及具信譽的燃氣器材公司購買燃氣爐具,並由合資格的技工進行安裝。有關燃氣器材公司的名單可於土地工務局網頁“註冊建築商、公司及技術員”欄目內的“燃氣器材裝置”查閱。
經科局將持續關注市民及業界對燃氣爐具安全問題的意見和建議,並會聯同相關職能部門致力減低燃氣爐具的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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