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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舉行政制發展首場諮詢會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以及《基本法》的相關規定,特區政府在首階段收集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政制發展諮詢文件》,並於3月10日起展開為期45天的諮詢工作,期間政府會舉辦共10場諮詢會;首場諮詢會今(15)日晚上在旅遊活動中心舉行。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出席諮詢會,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和《政制發展諮詢文件》主要內容。出席的政府代表有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翠玲、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趙向陽。 首場諮詢會的與會人士包括公務員團體、法律團體及行政法務範疇的諮詢委員會代表等,共111名人士出席。第二場諮詢會(公眾諮詢會)將於明(16)晚在文化中心綜合劇院舉行,對象為已預先報名的市民。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月29日通過《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 一、 澳門基本法附件一第一條關於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規定維持不變,澳門基本法附件二第一條關於第三屆及以後各屆立法會由直接選舉的議員、間接選舉的議員和委任的議員三部分組成的規定維持不變。 二、 在不違反本決定第一條的前提下,2013年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可按照澳門基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六十八條和附件一第七條、附件二第三條的規定作出適當修改。 十場諮詢會外,特區政府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於4月23日前,透過政制發展專題網頁(www.cdm.gov.mo)、郵寄至行政公職局,以及傳真(89870898、89870899)等方式向政府踴躍發表意見,共同推進政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