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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助(市政署)

活動資助的申請


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

1. 申請表格006/DACRA/DACREC(表格可於文康社群處、各區市民服務中心免費索取或於本署網頁www.iam.gov.mo 下載)

2. 申請表格004/DACRA/DACREC(表格可於文康社群處、各區市民服務中心免費索取或於本署網頁www.iam.gov.mo 下載)

3. 活動/項目之收支預算表

4. 活動計劃書 (倘有)

5. 最近期之會員大會會議記錄副本

6. 最新一期之社團證明副本

7. 刊登於《公報》之團體章程副本

8. 銀行帳戶存摺首頁(倘有)

必須出示文件: 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文康社群處: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四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 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綜合服務中心 :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
文康社群處
週一至週四,上午 9 時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 至 5 時 45 分
週五,上午 9 時 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 至 5 時 30 分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853) 8591 2355/ (853) 8591 2366

傳真:(853) 2837 2062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按個別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 受資助活動/項目收入金額不得多於支出金額;

2. 倘受資助活動/項目實際開支比原申請預算大幅減少,將按比例扣減資助金額;

3. 在與資助相關的程序中,作出虛假聲明、提供虛假資料或採用任何不法手段獲得資助者,當事人須依法承擔倘有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且不影響其承擔違反義務的後果;

4. 市政署對資助計劃的內容保留最終解釋權;

5. 更多相關規定請參閱本署的資助規章:https://bo.io.gov.mo/bo/i/2023/35/despsaj_cn.asp#13 及 2025年市政署資助計劃

 相關規範或要求

1 依法成立的本地民間社團;

2. 資助之支付為事後發放,受資助者須於活動完成後在指定期間內提交報告,實報實銷。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3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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