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LM
醫療爭議調解中心
職能
旨在對醫療事故引起的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協調員
李潤龍
聯絡資料
組織法例
第5/2016號法律
(2016年8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醫療事故法律制度。
第4/2017號行政法規
(2017年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醫療爭議調解中心。
(2018年1月2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關於核准《醫療爭議調解中心內部規章》。
(2021年2月2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關於修改《醫療爭議調解中心內部規章》第三條。
職權
中心具下列職權:
- 對自願向其提交的醫療事故的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 對交由其審議的事宜發表意見;
- 制定調解程序指引;
- 由法律或規章賦予的任何其他職權。
組成
中心的組成如下:
- 一名協調員;
- 調解員。
由衛生局向中心提供技術及行政輔助。